一、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47號);
3.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工作規程(建市監函〔2017〕51號);
4.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簡化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申報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2017〕61號);
5.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簡化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申報材料的通知(建辦市〔2018〕51號)。
二、受理條件
1.經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2.受聘于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單位;
3.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4.沒有建設部令第147號第十三條所列情形。
三、申報材料
(一)初始注冊
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申請人,應自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初始注冊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近3年繼續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請初始注冊。
申請初始注冊的,申請人應當在網上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冊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
2.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掃描件。
同時提交下列紙質材料:
1.注冊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帶有條形碼的申請表原件);
2.申請人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貼在其中一張申請表上)。
(二)延續注冊
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有效期為3年,注冊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符合繼續教育要求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延續注冊。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未提出延續注冊申請的,在有效期滿后,其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自動失效,需繼續執業的,應重新申請初始注冊。
申請延續注冊的,申請人應當在網上提交下列材料:
注冊監理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同時提交下列紙質材料:
注冊監理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帶有條形碼的申請表原件)。
(三)變更注冊
注冊監理工程師在注冊有效期內,需要變更執業單位、注冊專業等注冊內容的,應申請變更注冊。申請辦理變更注冊手續的,變更注冊后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申請變更注冊的,申請人應當在網上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
2.工作調動證明掃描件(與原聘用單位終止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或由勞動仲裁機構出具的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仲裁文件);
3.因所在聘用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應在聘用單位名稱變更后30日內按變更注冊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同時提交下列紙質材料:
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帶有條形碼的申請表原件)。
(四)注銷注冊
被依法注銷注冊者,當具備初始注冊條件,并符合近3年的繼續教育要求后,可重新申請初始注冊。
申請注銷注冊的,申請人應當在網上提交下列材料:
注冊監理工程師注銷注冊申請表。
同時提交下列紙質材料:
1.注冊監理工程師注銷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帶有條形碼的申請表原件);
2.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原件。
(五)注冊執業證書遺失破損補辦
申請注冊執業證書遺失破損補辦的,申請人應當在網上提交下列材料:
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遺失破損補辦申請表。
同時提交下列紙質材料:
1.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遺失破損補辦申請表一式兩份(帶有條形碼的申請表原件);
2.未到注冊有效期的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原件(破損補辦提供);
3.申請人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貼在其中一張申請表上)。
四、辦理程序
1.申請人填寫注冊申請表并打印,簽字后將申請表、申報材料和相應電子文檔交聘用單位;
2.聘用單位通過“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信息系統”,網上提交申請人申報材料電子版和相應電子文檔。同時在注冊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印章后,將紙質申請表一式兩份(帶有條形碼的申請表原件)和相關材料報送省住房和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3.省住房和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在網上接收申請注冊材料并受理紙質申請表和相關材料后,在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人紙質申請表等轉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五、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
六、收費標準和依據
不收費。
七、聯系方式
安徽省住房和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聯系電話:0551-62999849;
地址: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省政務大廈C1樓一號廳18號窗口。